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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落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3.31
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有效解决我省当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存在的环境监管能力薄弱、利用处置能力不均衡及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存在短板等三个方面的问题,我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yfxy-x@163.com。
2、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9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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